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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江苏淮阴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8人公告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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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3-9 14:10:3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因工作需要,淮阴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,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名额条件
1、招聘人数为8人,专业不限。
2、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,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。
3、硕士研究生要求1990年1月1日后出生,博士研究生要求1987年1月1日后出生。仪表端正,身心健康,符合学校从事教师工作、学生工作的身体条件。
4、中共党员(含中共预备党员),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。
5、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校、院系、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,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兼职辅导员满一年。
6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,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;热爱辅导员工作,关爱学生,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;善于处理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问题。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、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、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。
二、报名
(一)时间、地点、方式
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。报名、照片上传、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。报名网址:hysfzp.njhosting.cn(淮阴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)。
1、报名、照片上传时间:2017年12月20日09:00-2018年1月18日16:00;
2、资格初审时间:2017年12月21日09:00-2018年1月19日16:00。
3、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5个工作日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(单位)资格初审。
4、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,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。
(二)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告为准(http://rsc.hytc.edu.cn)。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,否则按弃考处理。
(三)报名注意事项
1、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。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应聘资格。
2、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,不可更改报名信息。应聘人员要使用本人的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报名,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
3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应聘:
①现役军人、在读非应届毕业生;
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;
③应聘人员与招聘负责人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,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,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;
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。
三、考试办法
考试由笔试、面试组成。
(一)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、辅导员职业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,不指定参考书。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,根据成绩从高到低,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: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,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。
(二)面试按照淮阴师范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。面试办法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,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、业务能力和综合素
质,面试成绩当场公布,面试测试满分为100分,合格线为60分,低于60分不予聘用。在面试环节中,将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,考察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。心
理测试结果,不计算分值,不纳入面试成绩。
(三)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。笔试成绩按50%、面试成绩按50%计入最终的总成绩。
所有招考工作(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)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四、聘用
考试结束后,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,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,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

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可递补人员参加
体检。
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淮阴师范学院组织思想政治考核,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淮阴师范学院
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、招聘单位、岗位名称、拟聘用人员姓名、现工作或学习单位、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、总成绩、排名等。
对公示无异议人员,由淮阴师范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,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。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,国(境)外留学人员报到前

不能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的,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,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,均取消聘
用资格。
五、招聘政策咨询
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。
咨询电话:0517-83525313
联系人:苗军
六、招聘工作监督
淮阴师范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。
举报信箱:hysyjjc@163.com
举报电话、传真: 0517-83525826
联系人:邓永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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